眾所周知,澳洲物業投資一向深受海外人士歡迎。在2025年2月16日,澳洲政府推出了新的規定。 在禁令期間,外國投資者將無法購買現有住宅 (established dwellings),除非符合特定例外情況。例外情況暫時只包括顯著增加住房供應或支持住房供應可用性的投資,以及符合太平洋澳洲勞動力流動計劃(PALM)。 但是具體的情況有待公佈。
此外,澳洲稅務局(ATO)將加強對外國投資者的合規監管,並在未來4年內將提供570萬澳元的資金來執行禁令和加強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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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追討債務是一個需要謹慎處理的法律過程。本文將介紹一些有效的策略和步驟,幫助你在澳洲法律框架下成功追回個人債務。
初步溝通 首先,與債務人進行友好的溝通是非常重要的。許多欠債問題都可以通過協商解決,避免進一步的法律行動。一般情況下,如果你和債務人有任何書面協議,請必須確保進行調節或/和協商時都必須跟從協議書的條款,以免引發更多矛盾。 「家庭內戰爆發!父母借錢幫子女買房無協議,財產爭奪戰隨時開打!」延遲登記貸款文件可以引致3倍FIRB申請費。 近來越來越多的父母選擇為子女購置房產提供財務支持,這樣的情況雖然表面上看似親情的表現,卻可能隱藏著許多法律風險。很多父母認為幫助小孩置業,能夠幫助小孩「贏在起跑線」。但是,事與願違在缺乏正式借款協議書的情況下,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金錢關係可能會引發不能想像的法律爭議和意想不到的法律後果。
近來,由於西澳的房價熾熱,很多的外國投資者都選擇投資西澳珀斯的物業,由於購買澳洲的房屋和土地套餐(House and Land Package)可以節省部分的印花稅,所以House and Land Package也成為客戶投資的其中一項。 購買澳洲的房屋和土地套餐(House and Land Package)跟購買公寓(Apartment) 或連排別墅 (Townhouse)有所不同。買家在進行購買時應該留意以下是的關鍵秘訣,幫助您在購買澳洲房屋和土地套餐時做出明智的決策。 了解西澳的建築法規
在西澳,建築行業受到多項法規的監管,包括Building Act 2011)、Building Services (Complaint Resolution and Administration) Act 2011)和Home Building Contracts Act 1991等等。這些法規涵蓋了建築許可、合同形式、保險要求和投訴處理等方面以下的要求:
一如以往,每年7月1日起,澳洲稅務局(ATO)和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FIRB)都會作出和推出了新的FIRB條例。但是,自2023年7月起,海外房地產投資者需要注意以下的變化: 申報義務加強 即使未收到ATO的提醒,外國買家仍然需要自行確認每年是否需要繳納空置土地稅Annual Vacancy Fee,並提交年報。請注意,如果因特殊情況下獲得FIRB申請豁免(譬如,購買樓花時,開發商已經獲得FIRB批文、跟澳洲配偶購買已獲得豁免或購買政府用地等),都必須每年遞交Vacancy Fee Return。 除非閣下的物業是住宅用地並且還沒有完成建築程序(即入伙紙還沒批出)或FIRB批文是在2017年5月9日晚上7:30(澳洲AEST)之前獲得審批。 根據目前的法例,如果該住宅由兩個或以上的人共同擁有,則只需提交一份申報表。 分權共有買家申請費 在一般情況下,分權共有(即Tenants in Common)的買家,都需要各個買家支付FIRB申請費 – 有別於聯權共有(亦稱長命契),只需要支付1次。 澳洲海外投資審批委員會 (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簡稱 FIRB) 在12月23日公佈了在2021年1月1日起全新的政策和收費。 你會為在澳洲讀書/工作的子女「買樓」嗎? 近年澳洲樓價高企,再加上低工資增長和高生活成本的關係,很多父母都有意為在澳洲讀書或工作的子女購置物業。另外,很多父母都想以「以房養學」的方式,從而達到抵銷留學期間所需要的支出及費用,而為子女購買物業。 由於近年澳洲的房價飊升,所以各州政府都實施不同的「辣招」為炙熱的房價降溫。由於墨爾本在2017 年的樓價於1年內增長了大約19.4% (根據CBRE 2017二季度澳洲房價報告),維多利亞州宣布在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取消樓花印花稅優惠。 雖然樓花印花稅優惠已經於2017年7月1日前取消,但是如果買家經過「提名」而獲得物業並且該物業的合約日期為2017年7月1日前簽訂就可以享用此樓花印花稅優惠。 想了解「提名轉讓」-請按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