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法例規定,所有的業主和租客都必須跟從州政府所訂立的房屋租客條例,以便業主和租客可以公平地履行租約。 雖然房屋租客條例的條文是比較複雜,但是作為租客,以下的事項和權益都應該要清楚知道:
訂金/保證金 根據澳洲土地法法例,所有租客都必須在租約開始之前支付保證金,而業主或仲介必須在簽訂合約後特定時間內把保證金存到政府指定的信託帳戶裡。
房子狀況報告 為了確保出租房子的狀況,業主跟租客都必須在入住出租房子的時候簽訂一份房子狀況報告。根據澳洲的法律規定,業主必須在出租房子當天提供狀況報告給租客。而租客也必須確認報告上的狀況是正確和提供任何房子的問題(譬如:房子是否有裂縫等)。因為在退租的時候業主會根據報告而確認租客是否有破壞房子而扣取訂金,所以,租客必須細心填寫。 租客必須在指定時間內把房子狀況報告交回給業主(維州三個工作天、新州七天、昆州三天)。
家居財產保險 雖然澳洲法例沒有規定租客必須購買家居財產保險,但是作為租客都應該購買此保險。因外該保險不但可以保障租客家俬和財產的安全(譬如漏水、火災等)。假如因人為意外破壞房子(譬如地毯等)都有機會獲得賠償。當然,租客應該細閱保險內容,以確保甚麼事項是「不保事項」。 由於不同的州都有不同的法例,所以租客應該在簽訂任何租賃合同之前獲得專業的意見,以免陷入法律陷阱裡。 免責聲明: 本文章所提供的資料是以發佈當天的法例為準。本律師行會隨時更新、更改或移除資料,以確保資料的真確性,但是概不為資料的準確性或完整性做出保證。以上的文章只是供參考和教育用途,並不會構成任何的法律意見。閣下並不會因閱讀以上的文章而跟本律師行建立客戶和律師之間的關係。 如有需要,閣下應獲取專業的法律意見才採取任何的法律行動。 如有需要,可以致電或電郵聯繫我們。 電話:+852 3461 3373 郵箱: Hello@leeandpoon.com 我們是澳洲執業律師並且持有澳洲移民牌照(MARA)和獲得香港律師公會註冊的海外執業律師。 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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