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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澳洲移民條例第108條,移民局局長有權利因簽證申請人提供的信息不正確和要求申請人做出解釋。假如申請人沒有合理的理由或解釋信息不正確的原因,移民局可以取消該任何已經審批了的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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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預備移民或已經移民澳洲的各位,你們是否知道澳洲的政府和法律體制是如何運作的?澳洲是怎樣組成的?三權分立是甚麼?每一層政府的職責又是甚麼? 澳洲是一個聯邦國家,主要是由六個州和兩個領地所組成。在1901年,澳洲立國之前,澳洲是由六個自我管轄的英國殖民地所構成的。 在1901年1月1日,澳洲的殖民地合併,並成為了澳洲聯邦。現在聯邦政府就是由以下6個州和2個領地所組成: |







